打脸瑞士当局!香港金管局回应香港金融机构债权人清偿顺序

58 3月22日
share-image.png
黄晓冬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2日,因应传媒就债权人顺序的查询,香港金融管理局作出以下回应:根据香港《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依据,条例下股东和债权人在处置程序中承担损失有明确顺序。在处置程序中,金融机构所发行的资本票据(包括核心股权资本、额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票据)持有人,应预期按照清盘情景所享有的优先次序处理。因此,股东会首先承担损失,其后是额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票据的持有人。据悉,最近瑞银并购瑞信交易中,瑞士当局决定将面值160亿瑞士法郎(约1350亿港元)的瑞信额外一级资本(AT1)债券全部清零。

相关阅读

香港金管局发布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重开15年期政府债券的投标结果

3月8日 | 刘家殷

香港金管局:香港银行业去年税前营运盈利增19.3% 净息差扩至1.31%

2月17日 | 陈筱亦

香港金管局:2022年四季度信用卡应收账款1450亿港元 环比上升12.1%

2月15日 | 汪婕

香港金管局两日承接191亿港元沽盘后 一周至两个月港元拆息回升

2月15日 | 汪婕

港元走软 香港金管局今晨承接148.68亿港元沽盘

2月15日 | 严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