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证券(600958.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机构部函〔2023〕100号)(“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证券(600958.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机构部函〔2023〕100号)(“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