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SH)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225 12月16日
share-image.png
皮腾飞 及时准确,解读A股公告。

智通财经APP讯,爱旭股份(600732.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86号)、《关于对陈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87号)、《关于对沈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88号)、《关于对熊国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89号)。

相关阅读

爱旭股份(600732.SH)授出54.33万股限制性股票及81.495万份股票期权

12月12日 | 谢炯

爱旭股份(600732.SH)拟将2022年全年投资总额从56.22亿元上调至96.07亿元

12月2日 | 谢炯

爱旭股份(600732.SH)拟斥3.85亿元参股高纯晶硅厂商“青海丽豪” 加强上下游合作

12月2日 | 谢炯

爱旭股份(600732.SH)股东义乌奇光累计减持1%股份 减持数量过半

12月1日 | 皮腾飞

爱旭股份(600732.SH)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11月29日 | 罗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