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00041):延长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期限

37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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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思杰

智通财经APP讯,鹰君(00041)发布公告,继公司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世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规定的最低人数,即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佔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叁分之一。

根据上市规则第3.11条的规定,在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的规定后的3个月内,公司须委任足够人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过去数月,公司一直致力物色具备适当能力、专业及具公司业务知识的合适人选,以填补空缺并实现董事会更多元化。然而,公司在物色潜在候选人方面的努力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持续实施而受阻,招聘过程变得更为复杂及漫长。

由于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物色合适人选并完成甄选及提名程序,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申请,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已豁免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条及3.11条的规定,将填补空缺的时限延长至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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