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宏安集团(01222)发布公告,集团预期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6个月取得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多于约3500万港元,而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4650万港元。
公告称,取得亏损主要由于合营企业竣工住宅项目交付减少;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净额减少;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6个月取得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而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6个月则取得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拨回;及回顾期内于中国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物业销售收入(透过该公司的上市附属公司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较2021年同期有所减少,部分被回顾期内交付集团拥有的物业项目带来的毛利较2021年同期增加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亏损较2021年同期减少所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