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五龙电动车(00729)公布,2017年9月1日,云南五龙(作为承租方)与云南美的(作为出租方)订立有关场地租赁的场地租赁协议。
据悉,该场地位于中国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干道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8.46万平方米,含3层办公楼及其他建筑物。期限自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租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场地将用作云南五龙的办公室及用于制造及分销电动车及其相关零部件。于未获得云南美的的书面同意前,不可更改场地的主要用途。
此外,于场地租赁协议日期后5个工作天内,云南五龙须支付云南美的人民币400万元的可退还押金,可用作云南五龙任何违反场地租赁协议条款的补偿。
资料显示,云南五龙为该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并由集团拥有其50%股本权益及由云南美的拥有余下50%股本权益,云南美的由公司附属公司的一名董事拥有超过 30%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