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争光股份(301092.SZ)发布公告,公司拟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签署《招商协议书》,公司拟计划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争光总部经济及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项目”(“争光总部项目”),公司作为争光总部项目实施主体。争光总部项目将用于建设争光总部及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争光总部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47亿元(含)。项目拟出让地块总面积约20亩。
甲方承诺,积极协助公司做好项目报批、落地、建设、投产等相关服务工作。公司承诺,项目达产后,年亩均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年缴纳税收不低于105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