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01668)拟12.566亿元出售深圳第一亚太物业管理50%股权

447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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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华南城(01668)发布公告,于2022年7月15日,卖方(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第一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买方(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目标公司(深圳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5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2.566亿元。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于交割后,卖方将持有目标公司的50%股权。目标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其财务业绩将不综合计入集团的财务报表。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及卖方授予买方认沽期权,买方有权在发生认沽期权触发事件时,酌情按行使价将其于目标公司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出售予公司及╱或卖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买方授予公司及卖方认购期权,公司及卖方有权在发生认购期权触发事件时,酌情按行使价购买买方于目标公司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于交割后,公司应委聘目标集团管理集团持有的全部现有及未来物业项目;及竭尽所能就集团开发的现有及未来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促使委聘目标集团。于本公告日期,集团持有或开发及由目标集团管理的物业项目的在管合约总面积及在管收费面积分别为2081万平方米及1532万平方米。因此,公司与目标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订立物管服务协议,以让目标集团于交割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向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将有以下裨益:能够改善集团的流动性,原因为代价将以现金支付;可望改善集团将保留的目标公司50%股权的价值。由于国有物业管理业务的市盈率一般高于非国有物业管理业务,而于交割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买方的附属公司,预期成为买方集团的其中一员后,目标公司的价值可望上升,而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0%股权的价值亦可望上升;及为集团创造协同效益,原因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买方拟委聘目标公司为其或其附属公司开发及╱或持有的物业提供管理服务。

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均有助益。自2004年起,目标集团一直为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透过订立物管服务协议,集团将能够继续享用目标集团提供的优质物业管理服务。此外,目标集团在为商业及物流园及贸易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在业内具有罕见竞争优势。董事认为,集团委聘目标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此举对集团的业务而言有利,原因为目标集团于提供有关服务方面无论在价格、效率、质量及可靠性均具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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