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能源局进一步规范电化学储能安全 三类企业将受益

172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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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其中新增的“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一节,强调了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性要求,对其建造、运行和管理方式提出了具体细则。国泰君安证券研究发布报告指出,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对电力行业安全性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新兴的电化学储能技术的安全性提出了具体要求。电化学储能的安全运行基于两方面:电池技术的内禀安全性,以及管理系统的高度可靠性。因此,具有三方面特征的企业将从中受益,分别为:一是具有本征安全性的液流电池技术将受益,受益标的:攀钢钒钛、国网英大、上海电气、电投能源、振华股份;二是具有相对安全性的钠离子电池技术也可能受益,推荐宁德时代、振华新材、鼎胜新材、贝特瑞、容百科技,受益标的:华阳股份、浙江医药、多氟多。三是电池管理系统及消防安全系统相关企业将受益,推荐派能科技,受益标的:青鸟消防。

报告解读《征求意见稿》称:

电化学储能安全受重视。本《征求意见稿》是国家能源局在2014年发布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基础上的修订版,经电力行业有关单位和专家研讨,总结了从2014年至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成功经验,吸取事故教训,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在第2章“防止火灾事故”新增了“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一节,可见国家对电化学储能安全的重视。

储能电池种类大有讲究。本《征求意见稿》在第2章第12节“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中,明确了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该举措从根源上提升了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内禀安全性。

储能电池运行要求很高。本《征求意见稿》在第2章第12节“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中,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选址、布局做出了明确要求,对电池管理系统、消防预警系统做出了具体要求。该举措为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的外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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