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申万宏源(06806)公布,2022年6月7日,原告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主要判决内容如下:被告一应于判决生效的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金人民币约1.07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原告对被告一出质的股票及其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被告四出质的锦州市龙海馨港科技有限公司9%股权及其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据悉,该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的申万宏源聚龙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诉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的申万宏源聚龙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被告一: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二:柳永诠、被告三:张奈、被告四:柳长庆,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诉讼标的:本金约人民币1.07亿元。
2022年6月7日,原告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主要判决内容如下:被告一、被告二应于判决生效的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金人民币3.75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被告一出质的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4)原告对被告四出质的锦州市龙海馨港科技有限公司9%股权及其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的申万宏源聚龙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诉柳永诠等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的申万宏源聚龙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被告一:柳永诠、被告二:张奈、被告三: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四:柳长庆,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诉讼标的:本金人民币约3.75亿元。
2022年6月7日,原告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主要判决内容如下:被告一、被告二应于判决生效的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金人民币1.58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原告对被告一出质的股票及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被告二出质的股票及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被告三出质的锦州市龙海馨港科技有限公司9%股权及其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的申万宏源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诉柳永诠等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受理时间:2021年7月2日,当事人: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的申万宏源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被告一:柳永诠、被告二:张奈、被告三:柳长庆,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诉讼标的:本金约人民币1.58亿元。
2022年6月7日,原告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主要判决内容如下:被告一、被告二应于判决生效的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金人民币1.61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原告对被告一出质的股票及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被告三出质的股票及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被告二出质的锦州市龙海馨港科技有限公司9%股权及其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的申万宏源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诉周素芹等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当事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的申万宏源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被告一:周素芹、被告二:柳长庆、被告三:张奈,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诉讼标的:本金约人民币1.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