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热电(600719.SH)及控股股东、相关责任人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228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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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跃滂 智通财经资讯

智通财经APP讯,ST热电(600719.SH)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大连热电与其控股股东热电集团存在较为频繁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缺乏独立性。大连热电与热电集团因经营业务需要经常发生煤炭买卖关联交易。经查实,2021年10月末,大连热电在存煤已经满足冬季供暖期用煤需求情况下,又支付1.6亿元为热电集团购煤,实质上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1.6亿元资金,占大连热电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51%。截至2022年4月22日,热电集团已将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归还大连热电。

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邵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李俊修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王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李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沈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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