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东方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互联网在数字经济及文化生产传播中已处于重要地位,数字经济从国内和国际角度均是国家战略选择;互联网作为文化传播重要途径,文化生产及传播对意识形态产生影响,需高度重视及发挥其作用。建议关注国内外龙头平台,全球化布局的出海信息分发和交易平台等。
报告提到,互联网在数字经济及文化生产传播中已处重要地位,平台管理重要性提升。1)流量集中在互联网,信息对用户形成广域传播。21年网民达10.32亿(CNNIC),22Q1单用户日均时长5.4小时(极光);2)内容及数据生产传播生态发生巨大变化,包括创作主体去中心化、内容生产量迅速膨胀,内容(信息、商品)过滤和分发权力向互联网平台让渡,平台掌握用户数据资源。因此,互联网在数字经济及文化生产传播中已处于重要地位:1)数字经济从国内和国际角度均是国家战略选择;2)互联网作为文化传播重要途径,文化生产及传播对意识形态产生影响,需高度重视及发挥其作用。网信办作为互联网治理主要部门,组织重要性不断提升。文章将从产业链角度两大角色来探讨,监管重点、目前取得进度、行业逻辑。
角色一,供给方(内容端):相关行业已多年强调规范发展,未成年保护在各领域相继完成落实,行业已稳定。相关细分行业从内容规范到行业产业链相关整体性规范大多已到位,展望后期推演如下:1)游戏行业,加强海外业务发展、产品精品化、游戏生命周期更长;2)影视电影,多布局科幻等政策鼓励方向,重视税务、明星合规性;3)直播,内容监管持续推进,尤其未成年保护,重视合规性。
角色二,互联网平台方(包括信息分发、商品和服务撮合交易):行业近年逐渐进入成熟稳定期(因前期业态、生态链、商业模式更迭快且多元化),相关立法、规定、监管手段完善过程中。从习总书记多次讲话、一系列“十四五”规划中,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被多次提及,与此同时,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与监管也被反复强调,主要围绕几个方面:国家网络安全、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资本无序扩张)、个人隐私及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同时监管从立法到实施都提出了要求。
该行表示,对行业长期持两大观点:第一,行业层面治理逐步进入常态化,行业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增长。20年末启动,21年平台治理/监督意见集中出台(领域全面),22年起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管理规定持续落地和具体执行,帮助行业长期规范发展(需长时间)。此外,从20年底至今高层会议连续传递平台经济整改态度边际向好信号;第二,企业层面,互联网超头部效应在行业规范化发展、鼓励公平化竞争、反垄断的大背景下会有所削弱(包括资本、算法、数据优势过度利用程度),互联网经济过于头部化的行业格局将被改变,后续竞争格局应向各平台长期差异化共存方向演进,各细分领域非绝对头部企业可凭借差异化的优势占据较为稳固的市场地位,盈利能力有望得到相对改善,行业更加健康长期发展。机会:可多寻找在现有竞争环境相对稳定背景下,产品差异化能力强的企业,包括用户需求分类、消费分层、服务能力分层、基础能力差异化等。
该行认为,“走出去”战略是中国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互联网平台围绕文化和商业全面出海,加速提升国际竞争力,是国家政策重要指引。中国凭借互联网人口规模优势及需求统一化,高效迭代强于海外,已在移动互联网多方向产品端(包括产品+技术+商业模式)形成多元化优势(尤其规模效应强的产品业态优势更为突出),包括文化软实力(短视频/游戏)、商业硬实力(电商)。基本流量池搭建完毕,未来1-2年重点在商业化上输出,优势业态输出海外为核心方向。
该行建议关注,1)国内平台:受益于反垄断大背景、存在差异化优势的非细分TOP1互联网平台:快手-W(01024)、京东集团-SW(09618)、拼多多(PDD.US)等;回归健康、稳步、规范化发展的第一梯队互联网平台:美团-W(03690)、腾讯控股(00700)、阿里巴巴-SW(09988)、字节跳动(未上市)等;2)供给端(内容相关):游戏线为主,腾讯控股(00700)、网易-S(09999)、三七互娱(002555.SZ)、完美世界(002624.SZ)、吉比特(603444.SH)以及芒果超媒(300413.SZ);3)全球化布局的出海信息分发和交易平台:Tiktok(字节跳动未上市)、快手-W(01024)、SEA(SE.US)、Shein(未上市);以及出海游戏市场份额较高的公司(见游戏线公司);头部出版公司中信出版(300788.SZ)、新经典(603096.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