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格灵深瞳(688207.SH)发布公告,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依法强制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网力”)等被执行人向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和执行费用等。法院已受理公司申请并向被执行人发出(2022)京0108执6571号《执行通知书》。
2021年1月,公司客户东方网力为提升履约和支付能力,安排下属公司依福特将其持有的100万股阿尔特股票(300825.SZ)质押给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证明》。2021年6月,公司、东方网力和依福特针对东方网力向公司应付货款2,277.08万元签署了附强制执行条款的《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了相关公证,约定若东方网力逾期未偿还或未全部偿还债务,东方网力和依福特自愿将已质押给公司的100万股阿尔特股票优先作为执行标的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且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届时公司可以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方网力和依福特放弃抗辩权并无条件提供必要的配合。
因东方网力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2022年3月,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了《执行证书》([2021]京长安执字第382号),对东方网力的债务履行情况、执行标的等作出确认,公司可持公证书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