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SZ)董事李晗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51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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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炯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为您实时提供最新的市场资讯

智通财经APP讯,盛弘股份(300693.SZ)公告,公司董事李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于(“深圳证监局”)2022年4月22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李晗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其配偶丁利芹、女儿李若璧于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累计买入盛弘股份股票10.72万股,累计卖出盛弘股份股票3.6万股。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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