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发布公告,根据江苏省政府要求,该公司312国道沪宁段于2015年9月16日零时起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经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确认,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从留存收益中支付公司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3.16亿元。
于2015年12月24日、12月25日,该公司分别收到交通控股第一期补偿款人民币3.264亿元、2亿元。
于2016年9月6日,该公司收到交通控股第二期补偿款人民币3.948亿元。
此外,于2017年7月25日,该公司收到交通控股剩余补偿款人民币3.948亿元。至此,所有补偿款项已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