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明阳智能(601615.SH)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金发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40号)《关于对王金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王金发于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并于2017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首席行政官。2021年9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卖出明阳智能股票60,000股,成交均价23.6元/股,成交金额141.6万元;当日又买入10,000股,买入均价23.1元/股,成交金额23.1万元。其作为明阳智能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在卖出明阳智能股票后六个月内买入,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