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科创板IPO回复证监会问询:2021年公司未产生海外电站开发及运营收入

51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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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雨琪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31日,证监会官网公布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阿特斯”)回复注册阶段问询问题。此前,证监会就关于收入核查、资产置入、发明专利3个问题对阿特斯进行问询。

公司就报告期最后一期境外客户发函金额占比提高至 94%的情况下回函金额占比下降至 51%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进行回复。阿特斯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由于剥离海外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导致收入结构发生一定变化,2019 年-2020 年,公司均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电站开发及运营收入,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05%和 6.81%,2021 年,公司未产生海外电站开发及运营收入。此外,光伏组件和光伏应用解决方案业务来自境外大型集团的收入增加,导致相应回函比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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