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建议委任刘子斌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95 3月29日
share-image.png
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董事会的审议,董事会建议委任刘子斌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新华文轩(00811):2021年度发行业务的收入约90.22亿元

3月29日 | 钱思杰

新华文轩(00811)发布2021年业绩 归母净利13.06亿元 同比增加3.42%

3月29日 | 董慧林

新华文轩(601811.SH)发布2021年业绩 净利润13.06亿元 同比增3.42% 每10股派3.2元

3月29日 | 谢炯

新华文轩(00811):陈育棠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月17日 | 钱思杰

新华文轩(601811.SH)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育棠任期届满辞职

2月17日 | 李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