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向阿石创(300706.SZ)发出监管函

374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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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4日,深交所向阿石创(300706.SZ)发出监管函。经查,2022年1月,阿石创收到一笔246.5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3%,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3月4日才予以披露。阿石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6.4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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