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申万宏源(06806)公布,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
1.本次案件唯一编码:(2022)沪74民初835号
2.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2)被告一: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天诚),被告二: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鼎)
3.受理时间:2022年3月16日
4.知悉时间:2022年3月21日
5.诉讼标的:本金人民币18亿元
6.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7.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8.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3月,申万宏源证券与科瑞天诚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其后又签订七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为《协议》),约定科瑞天诚以其持有的约1.55亿股上海莱士(002252.SZ)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原告融入合计人民币18亿元的资金。2018年3月,申万宏源证券对上述交易合约进行了延期。后科瑞天诚未按时支付利息,申万宏源证券于2018年12月向其发送了违约处置通知。
2018年12月,宁波金鼎与申万宏源证券签订《保证合同》,对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0年8月,公司与科瑞天诚签订《补充协议》,将债务再次延期,同时约定了利息支付时间、收取利息滞纳金等事宜。
同日,申万宏源证券、科瑞天诚与宁波金鼎等签订《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约定以科瑞天诚对宁波金鼎等应收账款为主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022年1月,科瑞天诚未按照申万宏源证券要求提高履约保障比例或提前购回,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科瑞天诚向申万宏源证券支付未偿还本金人民币18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利息滞纳金,宁波金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