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集团(01622):延迟2020年11月票据及2021年7月票据届满日期

537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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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

智通财经APP讯,力高集团(01622)公布有关有关未偿还的2024年到期年息9.9%的优先票据及2023年到期年息10.5%的优先票据,届满日期由2022年3月21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延迟至2022年3月22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即时生效。该延迟乃根据若干票据持有人请求而作出,以迎合其内部批准程序。待达成或豁免日期为2022年3月14日的同意征求陈述所载条件后,向已有效作出同意的各持有人作出的同意费付款不会被调整,且预期仍于2022年3月25日或前后作出有关付款。

已有效作出同意的票据持有人于塬届满日期或之前无需采取任何行动。有关同意征求的指示仍为有效及不可撤销。尚未作出同意的票据持有人可根据同意徵求陈述所载条款及条件于延迟届满日期或之前作出同意。

有关同意徵求陈述的指示均不可撤销。待完成同征求后,公司将于延迟届满日期或之前就有效作出的同意支付同意徵求陈述所载的同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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