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光大证券(06178)公布,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发展)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并收到受理通知书((2022)沪74民初728号)。原由为:因MPS相关诉讼事项,光大发展实际持有的昆明以购代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执行标的)被司法冻结。
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关于证券公司子公司整改规范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等监管要求,该执行标的实际已于2017年12月由光大资本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光大发展,光大发展已按约完成10亿元价款支付及印花税缴付,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光大发展请求确认该执行标的归光大发展所有,停止对该执行标的的执行,并解除冻结。
上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尚处于审理阶段,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正常。公司已就MPS相关事项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