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日,证监会官网公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维海德)注册阶段问询问题。证监会就股份支付对维海德进行问询。公司在分析股份支付定价公允性的过程中,以其他行业疫情受益公司为比较标的,说明估值合理;在选取同行业公司可比标的时,剔除了一博科技、力同科技、英力股份和鸿富瀚,依据为上述公司2020年股份支付的金额较小。证监会请发行人说明:1.选取其他行业疫情受益公司作为可比对象的合理性,发行人如何考虑行业差异对估值的影响;2.在可比样本中剔除股份支付金额小的同行业公司是否合理,请进一步说明股份支付定价的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