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日,深交所向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宁物流,300013.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2022年2月18日,新宁物流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回函)称,曾卓与中原金控合计持有公司15.56%的股份,已远超其他股东,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已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回函,中原金控表示,中原金控与曾卓未签订委托表决权或一致行动协议等。深交所请新宁物流说明公司认为曾卓与中原金控将联合支配股东大会表决权,从而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理由和依据。
深交所提出,请新宁物流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3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