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朝晖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出具反馈意见

390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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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25日,证监会公布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朝晖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证监会要求朝晖股份补充披露关于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等四方面内容。其中,针对公司历史上存在多次增资、转让。证监会要求公司披露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所履行的法律程序,价款支付情况,股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披露,外部股东是否存在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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