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隆基股份(601012.SH)公告,根据控股子公司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隆基氢能”)经营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隆基氢能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委托贷款期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智通财经APP讯,隆基股份(601012.SH)公告,根据控股子公司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隆基氢能”)经营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隆基氢能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委托贷款期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