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宜华健康(000150.SZ)重大诉讼事项但未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宜华集团、刘绍喜及刘绍香收警示函

512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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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广东证监局1月28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宜华集团”)、刘绍喜、刘绍香出具警示函。经查,宜华集团作为宜华健康(000150.SZ)的控股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主导宜华健康对外担保事项,但未配合宜华健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导宜华健康重大诉讼事项,但未配合宜华健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总裁刘绍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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