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码文化(08175)发布公告,6月16日,公司与JLIN Marketing(授予人)订立授权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授予公司就公司之Dota战队使用林书豪姓名及代言之独家权利,总代价最高为156万美元(相当于约1210.5万港元)。期限为签署授权协议日期起计3年。
代价中,将由公司现金付款117万美元,及发行总金额39万美元的代价股份支付予授予人或其代名人。每股代价股份0.54港元。
中国数码文化(08175)发布公告,6月16日,公司与JLIN Marketing(授予人)订立授权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授予公司就公司之Dota战队使用林书豪姓名及代言之独家权利,总代价最高为156万美元(相当于约1210.5万港元)。期限为签署授权协议日期起计3年。
代价中,将由公司现金付款117万美元,及发行总金额39万美元的代价股份支付予授予人或其代名人。每股代价股份0.54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