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20日,深交所对ST高升(000971.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违规提供担保。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韦振宇,董事、时任总经理李耀,董事、财务总监、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一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韦振宇给予公开认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