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 GROUP(08221)公布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业绩,实现总收益7126.2万港元,同比增加74.1%;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557.3万港元,同比上升约2.68倍;每股盈利1.58港仙,不派息。
公告称,收益大幅增加主要由于来自配售及包销服务的收益增加约2910万港元,主要由于该集团于年内参与的配售及包销交易数目及整体交易价值均告上升;来自保证金融资的利息收入增加约170万港元,主要由于集团于年内提供的平均每日保证金贷款有所增加;集团于2016年7月重启资产管理服务,并于年内自此产生收费收入约400万港元;确认其他收益约1120万港元,主要包括结算费约110万港元、转介费680万港元、专业服务费50万港元及贷款承诺费27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