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国际(01102)及两名前执行董事遭联交所谴责违反《上市规则》

219 1月5日
share-image.png
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环能国际(01102)公布,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该公司及前执行董事及联席行政总裁浦巍、前执行董事及联席行政总裁张元清,并指令浦巍于 90 日内完成 18 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以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当中包括以下内容各至少 3 小时:董事职责;《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的规定;张元清日后若要再获委任为任何联交所上市公司或将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先决条件是完成 18 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以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培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各至少 3 小时:董事职责;《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的规定。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环能国际(01102)致力实现恢复股份买卖 继续停牌

12月14日 | 陈楚

环能国际(01102)接获复牌指引

10月21日 | 董慧林

环能国际(01102):上市复核委员会维持暂停公司股份买卖的决定

9月17日 | 谭伟

环能国际(01102):上市复核委员会维持将公司列入除牌第一阶段决定

9月15日 | 胡坤

环能国际(01102)9月15日起停牌 原因待公布

9月15日 | 陈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