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002803.SZ)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146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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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经楷

智通财经APP讯,吉宏股份(002803.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香港麦吉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麦吉客)自2020年9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2020年度,公司累计向香港麦吉客关联采购广告服务1968.75万元,占2020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6%;2021年度,累计关联采购金额1193.4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9%。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激励计划对象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事实上,公司于2021年8月分别以支付商品采购款和广告费名义为部分股权激励计划对象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1421.18万元,公司披露的前述公告内容不真实。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

以上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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