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安控(300370.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刘伟∶
2020年1月至今,你任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控科技”)董事。2021年6月安控科技公告,你母亲2020年8月3日买入6万股后,至2020年11月期间继续买卖“安控科技”股票,累计买入48.97万股,成交金额160.73万元,累计卖出40.98万股,成交金额147.96万元,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