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挪用基金财产行为,厦门倍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

580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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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芸玮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2日,厦门证监局对厦门倍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未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财产不独立,存在挪用基金财产行为;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的情形,个别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未对部分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部分产品未制作风险揭示书;未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私募基金未托管,也未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未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基金产品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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