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太极股份(002368.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564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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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0日,深交所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太极股份,002368.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查明,2021年9月11日,太极股份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太极股份向合营企业北京太极傲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2.41亿元。上述资金构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但太极股份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对此,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建明、时任董事长刘学林、时任总裁刘淮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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