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0日,深交所向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2021年12月11日,该公司通过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派林生物,000403.SZ)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12月8日,该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3.37%减少至8.013%,累计变动比例为5.36%。该公司在累计减少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停止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0日,深交所向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2021年12月11日,该公司通过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派林生物,000403.SZ)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12月8日,该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3.37%减少至8.013%,累计变动比例为5.36%。该公司在累计减少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停止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