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阜博集团(03738)发布公告,于2021年12月17日,杭州阜博(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管理层股东及其他现有股东(
杭州闻悦除外)作为卖方及粒子文化科技集团(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粒子科技,目标公司)就涉及目标集团的建议收购事项订立买卖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集团主要在中国通过两个主要产品来从事SaaS业务:视频分发及边缘计算SaaS及内容变现服务。受限制实体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持有受限制业务所需要的若干牌照及许可证。根据中国外商投资政策,境外投资者被限制或禁止于经营受限制实体的实体中拥有股权。由于公司为外资拥有,根据中国法律,受限制实体的外资拥有权受到限制。然而,目标集团旗下若干业务在中国不受任何外商投资限制(非受限制实体)。
建议收购事项将实施如下:营运公司收购持有受限制实体的新目标公司61.18%股权;及由(其中包括)外商独资企业、营运公司、新控股公司及中国代名人股东订立可变利益实体合约;及外商独资企业收购持有其他非受限制实体的目标公司61.18%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8.54亿元,须以现金偿付。
于交割后,目标公司(拥有非受限制实体)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因此,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并入公司账目。由于外商独资企业(透过可变利益实体合约)将对营运公司(拥有受限制实体)的财务及营运拥有实际控制权,从而在即使没有登记股权拥有权的情况下仍可从其业务活动中获得经济利益及裨益,董事与公司核数师讨论后认为公司有权将营运公司及受限制实体的财务业绩并入综合账目,犹如其于交割后为集团的附属公司。
集团为领先的线上视频内容保护及变现服务供应商,协助其内容拥有者客户识别潜在的侵权内容及降低因侵权引致的收入损失,并通过利用公司收入分成模式的内容变现平台,协助线上视频分发,以增加客户收入。卖方透过目标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视频分发及边缘计算SaaS以及内容变现服务。建议收购事项为集团提供黄金机会,透过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巩固其作为线上视频内容保护及变现领袖的地位,并凭借拥有业内其中一支具有卓越往绩的最佳资深团队进一步实现中国市场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