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嘉兴菲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其存在部分基金未单独建账等问题

585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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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芸玮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16日,浙江证监局对嘉兴菲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截至现场检查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等重大事项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部分基金产品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对部分基金投资者告知、警示的全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部分基金未单独建账。上述行为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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