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威星智能(002849.SZ)比例下降至5%时未及时披露 范慧群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510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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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浙江证监局12月16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向范慧群出具警示函。经查,其作为威星智能(002849.SZ)原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1年11月1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减持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低至4.78%。其在持股比例下降至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卖出公司股份。上述行为构成违规。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范慧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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