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新元科技(300472.SZ)发出监管函,未及时就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及诉讼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80 12月13日
share-image.png
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深交所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元科技,300472.SZ)发出监管函。经查,2021年4月19日,新元科技披露公告显示,公司与抚州高新区工业与科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抚州高新)签署《高密度存储设备及系统软件购销合同》,合同金额48,537.6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8.40%。新元科技于11月23日晚间及11月24日晚间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补充公告》显示,抚州高新于10月28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前述重大合同并归还预付款4,853.76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于11月5日收到法院传票和应诉通知书。截至11月5日,该公司最近12个月内诉讼涉案金额累计7,117.8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1%。公司未及时就前述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及诉讼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相关阅读

深交所对博云新材(002297.SZ)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出让合资公司股权并增资起降公司的交易必要性

12月13日 | 黄明森

深交所向联创股份(300343.SZ)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向宁德时代(300750.SZ)销售R142b产品的可实现性

12月13日 | 黄明森

深交所向天晟新材(300169.SZ)发出监管函,原控股股东吴海宙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12月13日 | 汪婕

中公教育(002607.SZ)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市场占有率是否下降等

12月13日 | 黄明森

深交所向陈盛花发出监管函,其未履行对香农芯创(300475.SZ)的业绩补偿承诺

12月10日 | 黄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