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水天集团和富春江通信发出监管函,未及时就富春环保(002479.SZ)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履行信披义务

273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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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深交所向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天集团)和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富春江通信)发出监管函。经查。2020年7月28日,浙江富春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富春环保,002479.SZ)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水天集团和富春江通信签订了《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水天集团将成为富春环保的控股股东。2020年9月15日,水天集团和富春江通信签署了《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但迟至2021年11月30日才就《补充协议》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水天集团和富春江通信未能及时就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定。深交所希望水天集团和富春江通信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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