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瑞风新能源(00527)公布,于2016年8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期间,债务人A承德中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B北京泰润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债务人C承德市博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该集团向其提供多项贷款交易而受益。向债务人 A、债务人B及债务人C各自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分别为人民币7346.6万元、人民币480万元及人民币8970.8万元。
最近于2021年1月10日,该集团就当时债务人A及债务人C各自应付该集团的未偿还金额中的人民币7049.5万元及7210.8万元进一步订立了贷款延期协议,将该部分贷款应收款项的还款日期延期至2021年7月9日。
于本公告日期,债务人A及债务人C各自应付该集团的贷款应收款项仍未偿还。公司正分别与债务人A及债务人C就相关款项(包括利息)的还款时间表及将贷款延期的可能性进行积极讨论。鉴于上市规则涵义,董事会将仔细考虑任何将贷款延期的要求,并适当地施加有关条件,包括偿还部分款项及╱或提供抵押的条件。
就债务人B而言,考虑到并无与其订立贷款延期协议,且相关贷款的全数金额已于两年前的2018年底到期,故公司正在就对债务人B采取潜在法律行动而言向其中国法律顾问征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