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集团(控股)(00689)要求复核联交所根据第13.24条所作出的决定

145 11月29日
share-image.png
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长盈集团(控股)(00689)发布公告,有关联交所上市科的决定,据此,上市科决定公司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的足够营运水平。

经寻求专业意见及适当考虑后,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向联交所提出书面要求,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因此,公司股份将继续买卖。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嘉涛(香港)控股(02189)中期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30.8%至4410万港元 拟派中期股息每股2港仙

11月26日 | 杨跃滂

或盈转亏 锦胜集团(控股)(00794)预期中期除税前净亏损1100万港元

11月22日 | 陈楚

港股异动 | 长盈集团(控股)(00689)跌超60% 未满足上市营运水平,股份拟将暂停买卖

11月22日 | 涂广炳

长盈集团(控股)(00689):接获联交所停牌决定

11月21日 | 胡坤

长盈集团(控股)(00689)出售28万股奥星生命科技(06118)股份 总代价约507.7万港元

11月19日 | 杨跃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