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昊海生物科技(06826)发布公告,股东楼国梁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楼国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0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该警示函系针对楼国梁先生于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1日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查,楼国梁存在以下事实:截至2021年5月30日,持有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海生科)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9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6%。2021年5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昊海生科股票21万股,但未按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2021年6月2日,昊海生科披露《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拟于2021年6月24日起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6.5万股昊海生科股票。但于2021年6月21日即减持昊海生科股票9.8999万股。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