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华昌(300278.SZ)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集团”)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指定由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无需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昌”。
智通财经APP讯,*ST华昌(300278.SZ)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集团”)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指定由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无需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