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广东证监局11月15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阳明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指出,经查,该公司作为阳明医药产业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在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广东证监局提出,阳明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