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易控股(08100)宣布,于6月13日收市后,买方(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的51 % 股权),代价约为2040万港元,将通过于完成时按每股代价股份0.50 港元的发行价,向卖方(或其代名人)配发及发行4080万股入账列作缴足的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
智易控股(08100)宣布,于6月13日收市后,买方(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的51 % 股权),代价约为2040万港元,将通过于完成时按每股代价股份0.50 港元的发行价,向卖方(或其代名人)配发及发行4080万股入账列作缴足的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