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泰集团(01771)委任宋涛及刘晓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6998 5月26日
share-image.png
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新丰泰集团(01771)公布,自2017年5月26日起,宋涛已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刘晓峰已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新丰泰集团(01771)年度净利润大增81.1%至4690万元 每股派息2.2港仙

3月30日 | 张展雄

新丰泰(01771)预计综合纯利将大幅提升 不低于150%

2月8日 | 贺广昌

新丰泰集团(01771)与扬州新丰泰续订汽车销售协议以销售大众进口汽车

12月1日 | 董慧林

新丰泰集团(01771)委任苟新峰为执行董事

11月9日 | 贺广昌

​新丰泰集团(01771)中期纯利同比减少48.5%至1714.7万元 不派息

8月26日 | 董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