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对北京厚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140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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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芸玮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北京证监局11月4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对北京厚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二、未对投资者合格性进行实质审查;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制作风险揭示书并由投资者签字确认。三、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四、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重大事项。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该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北京证监局将择机对该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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