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矿业(00246)发布公告,大约于2017年3月16日前后,该公司收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截至2016年11月30日止的月结对账单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月结对账单。
根据公司内部记录,11月份的银行对账单显示公司,除其他外,存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的定期存款为2亿港元。然而,该定期存款没有在12月份的银行对账单上显示。董事会进行了内部查询,并确认公司于2016年12月期间没有经授权或促使从银行账户中提取该定期存款。
因此,董事会认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有可能在12月份的银行对账单中出现错误。公司向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查询有关上述错误,但徒劳无功。因此,公司向中国法律顾问寻求协助,要求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解释定期存款的状况。
此外,根据集团的财务记录,公司附属力汇,存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的定期存款为3.17亿港元。公司通过其中国法律顾问同样要求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确认力汇定期存款的状况。
于本公告日期,广发银行( 惠州分行 )并未向公司或其中国法律顾问提供有关公司定期存款或力汇定期存款的任何资料。公司正与其中国法律顾问紧密合作,并正考虑对广发银行( 惠州分行 )就暂停账户运作、公司定期存款及力汇定期存款采取法律行动。
公司的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至另行通知为止。